禁止错峰生产“一刀切”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发布时间:2018/10/30 分享到:

       近日,生态环境部召开了2018年全国生态环境系统改革工作座谈会和全国生态环境系统专题警示教育大会。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部长李干杰出席了这两个会议并讲话。讲话中有一项内容是禁止环保“一刀切”。

  李干杰强调,严格禁止“一刀切”、保护合法合规企业权益,是深化环保领域“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一些地方出现的环保“一刀切”问题,既损害了党和国家形象和合法合规企业权益、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不便,也违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初心和使命,更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造成了干扰,必须态度鲜明、坚决反对,严格禁止。李干杰表示,要结合正在进行的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和强化监督,把环保“一刀切”作为其中重要内容,开展专项检查。李干杰要求,要禁止错峰生产“一刀切”,细化错峰生产方案,实施差别化管理,重点对高排放行业中不达标或不满足环保要求的企业实施错峰生产。

  上月27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以环办转发函[2018]6号转发了河北省严格禁止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一刀切”的指导意见。该意见对严禁错峰生产“一刀切”提出要求是:

  要加强调查研究,对每一个涉污企业分析评估,依据环境管理目标需求,根据排放量及排放强度分级分类管控,建立秋冬季错峰生产企业清单(落实到工序、设备),制定错峰生产方案,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对钢铁、焦化、铸造、建材、碳素、化学原料药(农药)、有色、化工制造等高污染排放行业,符合现行产业政策,污染物能够实现稳定达标排放且依法获得排污许可证的,要按照排放绩效评价,秋冬季采取差异化错峰生产。

  鼓励重点行业企业进行产业升级、技术升级、管理升级,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领跑者”企业。

  对实现超低排放、工艺技术先进、产品优质高端的“领跑者”企业,不列入错峰生产名单。

  对无证排污、偷排偷放、超标排放的企业,坚决依法查处,严惩重罚,第一时间停止排污,第一时间停产整治,对于拒不整改的,采取按日计罚、查封扣押、行政拘留、移交司法机关等强制措施。

  从一些地区公布错峰生产通知看,实际方案仍有部分离不开统一停产时间,简单、粗线条、不用多花精力,对谁都一样。而这些也正是“一刀切”的显著特点,其“统一”的结果正如意见所指出,企业在污染防治上“投入多投入少一个样,排放多排放少一个样、排放或不排放一个样”。这样结果只能导致企业没有多大治污积极性。反而是大家稍稍“协同”一下,对供给条件稍加控制,价格呈跨跃式上涨,扣除停窑开窑成本,还有不小的利。只要卡着达标排放,对企业而言,确能获得自身利益最大化。这样一来,坚持多排多减、少排少减、不排不减的原则,形成正向激励机制,鼓励企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根本就无从谈起。

  重点对高排放行业中不达标或不满足环保要求的企业实施错峰生产。对不达标的肯定是停产,而且要整改。对环保要求各地会有所不同,特别是环境负载高的重点地区、需要大力改善大气质量的重点地区,减少排放量迫在眉睫。在此情况下,重点地区一些省市对高排放行业提出超低排放要求是大势所趋,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好蓝天保卫战的需要。

  应该让实现超低排放、工艺技术先进、产品优质高端的“领跑者”企业在市场中更自主、更灵活实施自己的生产经营方针,对其不列入错峰生产名单理所当然。

  对于污染物能够实现稳定达标排放且依法获得排污许可证的,要按照排放绩效评价,秋冬季采取差异化错峰生产。也就是对相对排放低的企业可以少限产、少停产。这样做,也可以正向激励企业不断提高环保治理水平,不断降低对环境造成的污染。

  禁止错峰生产“一刀切”,细化错峰生产方案,实施差别化管理,打嬴污染防治攻坚战、打嬴蓝天保卫战。